南京林业大学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兽医

**万元 (学费) **年 (学制)

上课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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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规模基数约为157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目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四种。

  直接攻博是面向本校和外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直博办法》。

  硕博连读是从校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生中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5-6月,详见《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是指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各学科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博士生入学初试考试,申请考核未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的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前须与拟选报导师或相关学院院办负责招生的老师及时沟通,以获知是否有普通招考名额。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普通招考是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各学院、学科组织面试及复试。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四种博士招生方式的具体办法及相关学院制定的办法及细则,如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不予录取。

  三、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身心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①已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只限于直接攻博)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③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报名。

  5. 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考生报名: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待各学院公布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后缴纳),具体见网上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并请牢记用户名、报名号和密码。

  2.普通招考考生报名: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和网上缴费(报名费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内为准,部分学科待复试名单确定后缴纳),具体见网上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并请牢记用户名、报名号和密码。

  特别提醒:报名后请立即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下列资料(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①《报名登记表》1份;②《专家推荐书》2份,分别由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③《思想政治考核表》1份。已经公示的硕博连读生须在10月接到通知后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审核、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

  (1)申请考核的考生需在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或呈送相关学院院办,具体地址为(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学院;邮编210037),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寄送的材料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科研、证书等材料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要求寄送。

  (2)学院在11月15-30日之间完成考生的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请关注各学院通知公告。综合考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等材料。

  2.普通招考考生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6日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310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出示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④《思想政治考核表》。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

  (三)普通招考考试时间、地点和复试安排

  1.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详见《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4.面试及复试工作:面试一般在初试后由报考院系、学科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供复试小组考核科研能力。

  四、录取

  1.学习方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

  2.报考类别及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以定向方式录取的,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招收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数15%;其它各学科均不对外招收定向博士生。本校专任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实验员可以报考本校定向博士,其中实验员系列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报考专业仅限工作岗位相关专业,并且不能连续两年报考。

  3.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不同招生方式的具体工作办法分阶段确定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学制与学费:

  (一)2019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本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本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六、奖、助学金

  1.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100000元,二等奖50000元),每年评审1次,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2.学校针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1)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1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13500元;(2)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8000元(20%)、14800元(50%)和10000(30%),国家助学金13500元保持不变;

  3.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5.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导师给予的助研津贴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

  6.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博士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博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以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七、其它

  1.考生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协议(定向生)造成的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校将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单位发送调档函,规定时间内档案不能到我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者,相关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仔细确认信息后再提交,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修改信息。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5.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6.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7.我校不公布往年试题,禁止校内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考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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