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工商管理

**万元 (学费) **年 (学制)

上课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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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一、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意向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名(含推荐免试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32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80名。分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待教育部正式计划下达后,将根据实际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对象原则上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招生对象原则上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对应的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口腔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不接受已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报考;不接受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结合我校培养情况,原则上不接受放射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寄(送)至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633房间)。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1)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2)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3)须在CN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

  2.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EMBA学制2年)。

  (二)学费: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年限分学年收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边工作边学习。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019年12月23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3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可查看《郑州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于2月份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如查询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我校将不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按照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需求及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六)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应按规定到学校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具体要求见招生单位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奖助政策

  (一)优秀考生奖励政策

  1.推免生(不含我校医学长学制转硕学生)

  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其优秀考生奖金可高达20000元。

  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3000元。

  2.统招生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0%且复试综合排序前10%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不受本科专业排名及复试综合排序限制,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000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且复试综合排序前10%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3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为8000元,发放比例40%;二等为4000元,发放比例60%(国家奖励比例为40%)(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等)。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等)在校期间助学金72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600元/生/月,毕业当年发放10个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6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万元/人);

  (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4)研究生学术论坛最佳奖;

  (5)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三)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每年选拔优秀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硕博连读”培养。

  (五)设有专项计划用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二、其它

  (一)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说明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在学校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二)我校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我校只邮寄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保证研究生院与考生的联系。

  (四)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将根据学院学科分布安排不同校区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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