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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源自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学术传统。1929年,国立浙江大学正式设立经济学系,是国内高校较早创立的经济类院系之一。
我院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和“执善向上,经世济民”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研究型、创新型、国际化的一流经济学科。我院已形成较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和学术平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33人,副教授42人,百人计划研究员9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1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3人、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1人。我院学术成果丰硕,近5年来,学院教师发表权威(国际)刊物论文近120篇, 一级刊物论文 400余篇, 出版各类著作、教材100余部,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0余项,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40项。
一、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计划招生共36名,其中,金融学专业含 “文科+X”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1名,国际贸易学专业含2名与海洋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为海洋学院教师,课程学习完成后,需在舟山校区海洋学院完成其他培养环节)。除0202Z1互联网金融学专业招收1-2名在职博士生外,其他专业不招收在职博士生。
(二) 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 5 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 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 3.5 年。
三、申请条件
除须符合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 直接攻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获得所在高校 202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以上(其中听力145分以上),或TOEFL总分80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2015年6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二) 硕博连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其中研究生三门核心课程即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以上(其中听力145分以上),或TOEFL总分80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2015年6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3)申请者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请者攻博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密切相关。
(5)硕士阶段导师推荐。
(6)通过博士生导师组织的综合面试。
(三) 普通招考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已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是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总分85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2015年9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计划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注2: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述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注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 2020 年 3 月底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注4:互联网金融学在职博士生申请者,须是在新金融行业就业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金融科技,量化投资,金融信息,金融软件等公司的从业人员,报名需得到在职工作单位的同意。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及需递交的材料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 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 202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我校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我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2019年11月份(春季入学)和2020年4月份(秋季入学),届时详见我院网上通知。
线下申请需交材料:《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2位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面试记录》1份、硕士期间成绩单1份、外语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9 年 12 月(春季入学)和 2020年 5 月(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我院线下递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2019年11月18日上午12:00,所有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在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程序请见《浙江大学 2020 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网上报名时需确定导师,报名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2)线下所需递交的材料及材料递交时间
Ⅰ. 线下所需递交的材料
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在递交纸质版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flh@zju.edu.cn,邮件主题为“博士生招生信息登记表-报考专业-申请人姓名” 。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应届生);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的在读证明);
⑧代表性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参与课题的证明(总数不超过4项)。
⑨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⑩两封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注1.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注2.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复印件;
注3. 对口支援的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4. 互联网金融学专业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Ⅱ. 线下材料递交方式与地址
①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邮编:310027。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
②直接递交。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
Ⅲ.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Ⅳ. 注意事项
①寄送材料前,应先完成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的网上报名。
②材料请双面打印并按上述清单顺序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往届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请附简要说明。
③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复试时,将要求查验原件。
④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⑤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3)材料初审
12月10号后,各系材料初审小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2020年1月中旬公布初审结果。
(4)复试
2020年4月份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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