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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和培养适应国家社会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光电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学院认真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强化学院党委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党政联席会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等各工作环节领导与监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提前公布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和专业综合考核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工作(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核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实施过程,受理考生申诉。
二、 工作原则
(一)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体现学院、学科、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凡出现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请条件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三)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报考光学工程专业的非定向生申请人需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已录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非定向生申请人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已录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至少一篇的A类学术论文(上海理工大学校定);所有报考两个专业定向生的申请人需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至少2篇。
(四)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 ≥ 50分;或IELTS ≥ 4.5分;或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五)考生在报考时需明确是否为定向生。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限定在总招生指标的10%以内。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组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非定向考生需核查档案及相关证明。
(六)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联系、咨询导师研究方向等,仔细斟酌后再做决定是否报考。考生提交的纸质申请简况表上必须有招生博导签字同意报考,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导师评价
(一)网上报名。考生应参照当年度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认真了解学院(学科)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学院(学科)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递交材料。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快递、挂号信或顺丰快递将所有报名材料寄至学院,本人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至学院。逾期未交材料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有导师签字的申请简况表(附件2);
3.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
4.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公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7.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附件4);
9.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5)。
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除要求提交的纸质版之外、均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201@usst.edu.cn)。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4.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请考生慎重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学院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参加学院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在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
(四)导师评价。 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的情况对考生进行评价,并对报考本人的所有考生排名,排名前n+1(n为招生导师的计划招生人数)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及最终成绩
(一)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为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50分)以及专业课(5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其中笔试科目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英语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均视为合格,该成绩不纳入最终成绩统计。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得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及公示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充分考虑考生和招生博导双向选择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院在相关网站对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有异议,学院要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通告相关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学院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待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就是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2022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通过上面的讲述相信广大考生对于以上的问题有了一定认知。如果学员还有其他关于的疑问可联系网站内的在线老师或者查询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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