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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紧箍咒还在加码中。今天,教育部又一份有关“双减”的配套文件正式出台——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线上培训划定红线。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引进国际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8项基本条件 义教阶段线上培训机构法人“营转非”
《意见》对线上培训机构提出了8项基本条件,其中包括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境内居住。同时,在人员配置方面,教学和教研人员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已备案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审批制度。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基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统一的设置要求,对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在同级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
4项培训规定 课程难度不超纲
《意见》对培训规定列出了4项红线,其中在课程内容方面,明确提出,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且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引进国际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在培训时长方面,《意见》提出,应综合考虑学生年龄及所处年级等因素合理设置,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且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今年年底完成审批 未获批机构暂停收费招生
《意见》对线上培训机构的审批时间做出明确规定,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严格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线上方式从事有偿性学科类培训。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及收费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开展线上培训活动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停止其线上培训活动,并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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