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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拟招生人数为20人。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三)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一志愿)8000元;二等(一志愿)6000元;调剂生5000元。
第二、三学年(以基本学制为准):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3000元。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奖励政策:
(一)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具体如下:
985高校;不限专业,一次性奖励金额10000元。
211高校:不限专业,一次性奖励金额8000元。
其他高校: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5000元。
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4000元。
注: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上述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须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我校将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新生入学等阶段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和时间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复试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缴纳方式以考生选择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公告为准)。
(7)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及工作单位,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照顾政策:
(一)户籍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一)学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法律(法学)、金融、保险、会计、艺术硕士 10000元/生·年;公共管理(MPA) 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19000元/生·年;法律(非法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8000元/生·年;翻译硕士 72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教育、应用心理、翻译、电子信息、兽医、艺术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基本学制为3年。
复试及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他事项:
(一)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用其他文字作答不给分。
(三)我校研究生培养分布在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四)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航空港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武侯校区)。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31。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本简章由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七)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简章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欢迎各位同学查询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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