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来源 : 学历在线网 2020-11-09 14:57:56
报名领取资料

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随着我国对于在职教育的越发重视,现在各个水准各个级别的在职进修方式都在不断改革之后,变得更加正规也更具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比如说当前比较高端的在职博士教育,就是不少在职人士进修的首选途径了。那么下面介绍一下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在职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第一: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以上就是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申请条件的问题的介绍,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直接联系在线老师或者查询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所在位置:在线学历网 > 在职博士 > 院校动态 > 正文

推荐阅读

  • 菲律宾留学学制是什么样?

    [国父大学] 2022-03-25

  • 西湖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电子信息与技术] 2021-09-16

  • 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复旦大学] 2021-09-16

  • 河南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入校须知!

    [河南大学] 2021-09-16

查看更多

院校动态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有没有毕业证,有几种类型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 2023-08-10 16:59:38

  • 北京科技大学东陵经济管理学院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 2022-06-24 16:57:36

  • 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流程

    [法学类] 2022-06-24 15:43:03

  •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福建师范大学] 2022-06-24 15:39:37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