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社会学类

1万元 (学费) **年 (学制)

上课地区: 北京

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30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40人。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一)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三)2019年我校博士生报名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

  (四)我校2019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其他类别的博士生。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一)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直通)、本科直博类型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二)2019年,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各专业原则上不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即要求学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招生模式

  2019年,我校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心理学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国际关系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及数学学院等18个院系专业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其它招生模式包括统一考试、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等。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申请-考核制”或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19年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或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原则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本科直博考生的报考专业应为我校统计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数学科学研究院、数学学院等举办的理工类专业,哲学院和商学院的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及程序参照我校相关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招生简章》。

  (六)部分学院及导师对2019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看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10:00-2019年2月15日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3)在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在我校研招网查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填报。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到报考学院审核。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此报考类别。

  (2)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3)定向(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按学校要求应能脱产学习一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仅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专项计划”考生以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

  (二)交报名材料

  1.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

  2.报考非“申请-考核制”学院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从网报系统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

  (7)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或同等水平其他各类外语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9)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10)除上述材料外,各学院如还要求提供其它材料的,由各学院负责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的考核程序,详见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报考非“申请-考核制”学院的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考生于2019年3月18日-23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2.初试日期:2019年3月23-24日。

  3.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

  5.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A类)(IELTS、满分9分):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14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340分):2014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法语学习证书(DELF):2017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B2水平及以上;

  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须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3月6日将上述成绩单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崇德东楼400室)审核,并提交复印件。逾期不交者,视为不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信网查询。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9年4月上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考核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非“申请-考核制”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下旬。

  八、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学年。

  九、其它事项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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