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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三、专项计划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各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复试名单将于4月25日左右陆续在学院网站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也将同步链接更新。
2.复试时间、要求及形式等,将视疫情发展统一研判和部署后进行安排,并将于4月底后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和人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当在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yzb@ruc.edu.cn)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
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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