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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尚未公布,请拟申报教师先参照《2019年项目指南》准备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根据基金委的规定,有合作研究单位并且需要外拨资金的项目应与合作单位单独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直接费用分预算表》(见附件1),双方签字,并在项目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各单位预算情况(包含总预算及分科目详细预算);对于有合作单位但不涉及外拨经费的项目,应在项目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一句:“该项目有合作单位,但无资金外拨情况”。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关于系统账号: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本学院科研秘书申请,提供手机、邮箱、职称等必要信息,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分配账号,科研秘书没有权限或更换了科研秘书的请及时联系学校管理员。
申报项目的教师注意:有在研项目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往年分配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教师不能再申领新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否则会造成用户权限和系统混乱。
科研秘书老师请注意:为教师分配新用户名和密码时请在基金委系统中查询是否已有该教师人员信息,如已有信息只需使用找回密码功能即可,不能再为其分配新用户名和密码。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1. 申报培训(1月初):科研处拟于1月初组织申报培训,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留意相关通知;
2. 学校初评阶段(2月14日-3月1日):科研处将对申请管理学部的项目组织校内初评。申请人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后“保存”(暂不“提交”),导出草稿PDF文件,命名为“自科申请书初稿+学院+姓名”,填写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校初评汇总表》,提交给学院科研秘书。
3. 修改阶段(3月1日-3月7日):科研处将在3月1日前反馈评审意见,请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附件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自查要点》核对无误后于3月8日8:00前在系统确认“提交”;
4. 材料提交阶段(3月8日):请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全部纸质材料,于2020年3月8日下班前交到明德主楼1109办公室。
(二)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请申请人根据附件3形式自查要点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注意国外参与人员的知情同意函、导师同意函、社科基金结项证书等附件需一并上传;填写附件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院系申报形式审查一览表》。
2.纸质版材料(无纸化试点项目类型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并在左侧装订(两钉)一式两份;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绝对不能代签;“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所章,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有外单位(包括外地)人员参加的项目,须提前送到其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法人章),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其他材料:申请管理学部项目的申请人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后)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已结项的,需提供结项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三)材料提交地点
科研秘书审核本院系申报项目后,将管理科学部的项目直接上交到学校科研处(明德主楼1109);除管理科学部项目以外的其他学部项目,均上交至学校理工学科建设处(明德主楼1121b);科研秘书除上交本院系申请书外,还应上交院系申报形式审查一览表(见附件4),并签字盖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2020年的限项规定和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 《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3. 请依照学院的截止时间上交材料,学校不收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4.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学校项目的教师,需加盖中国人民大学公章的,应按《中国人民大学与科研项目有关事宜线下加盖学校公章办事流程》办理(见科研处网站),提供的材料中应有申请书全文以备查看,并将申请书首页、项目组主要成员页,及相关人员签字的末页留存一份,只拿申请书末页没有其他相关手续的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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