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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关于开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
各助学组织:
青岛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10月将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三个专业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工作,为更好配合各助学组织开展助学辅导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拟参加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专业的助学组织,请填写《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向属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报主考院校。要求各助学组织每个专业注册人数应不少于20人。
2、《人力资源管理》与《电子商务》专业属在校生实践课程试点专业,专业内的实践考核课程,由试点院校进行考核(占50分),不列入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内。
举办以上专业的助学组织,尚未申报试点院校(或试点专业)的尽快与当地自考办联系并进行申报。今年未审批的助学组织,请尽快与我校联系,我校将根据实际,酌情处理。
3、《物流管理》专业属行业协会委托开考的注册类专业,按照2016年6月省考试院、青岛大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签署的三方协议中,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负责在省考试院批准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进行项目的授权、宣传推广、组织助学辅导等教学保障工作”的约定,承办该专业的助学组织首先向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山东物流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31-88364867/13173005318,地址:济南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金谛园二楼西首200-205室 )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审批表》(详见附件1)向我校提出申请。
《物流管理》专业的7门证书课程属职业能力考核与评价课程,按协会报备主考院校的流程办理,不列入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
4、除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潍坊医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主考专业外,其他专业的自考助学学生也可报考本校开设的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课程专业。助学组织需向本校提交《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审批表》(详见附件1)。
5、为方便统一管理,现要求报考本校主考专业课程的考生,其公共课程须选择本校开设的公共课程。
6、审核合格的助学组织名单将在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qucec.qdu.edu.cn/)中公布。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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