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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组长对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副组长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复试过程的监管。落实上级要求,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学院),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各学院须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须明确分管领导、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六)坚持回避原则。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各学院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性。各学院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领域)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同一学院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单科下降20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 “不作弊”,不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有关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学院要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各学科(类别)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3月底或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费用。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随机抽取测试题目,现场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应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专业复试科目拟定专业课测试试题库,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部分专业的专业面试可采取远程创作并提供作品或技能录像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于考前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公布。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理论:仅限报考工商管理的专业学位考生。相关学院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网络笔试。
(1)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大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复试“替考”或“作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采用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
(一)调剂要求
调入我校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如果需要扩大调剂复试比例,须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说明,并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在选择调剂生源时应严格把关,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要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接受调剂的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3。
工商管理硕士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0.3。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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