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以服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特殊需求为宗旨,面向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领域,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1. 招生学科:水利工程
2. 研究方向
(1)基于水权分配的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及应用。
(2)水资源水环境联合模拟及综合管理。
(3)基于智能节水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3.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人(暂按国家下达的2018年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招收来自水利行业一线人员(水利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的数量不少于招生总计划数的60%。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国内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者)。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
1.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 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20日。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 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后,考生在2018年12月28日前将下列书面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没有进行网上报名或没有按时寄送纸质材料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1)《报考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1份。
上述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考试
1.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8:3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③ 应届硕士毕业生核验学籍验证报告。
④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查合格者缴纳报考费160元,并领取准考证。
2.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至4月10日全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英语考试可以带正式出版的纸质英语词典。
3.复试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发展潜质和综合素质。复试前,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清样。
(2)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
(4)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见附件4)。
六、录取
1.分类录取:依据考生来源进行分类:第一类考生为来自水利行业一线人员(水利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第二类为高校教师、应届硕士毕业生等除前一类考生之外的其他考生。按考生分类分别录取,第一类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数的60%。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
2.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户口关系等。
3. 录取的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用于核验。入学后由我校进行身体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制:学制为4年。
2.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3.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3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最高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
(4)研究生科研业务费: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每生6000元。
(5)助研岗位津贴:博士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由项目组按规定提供一定的助研岗位津贴。
八、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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