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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较为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所有专业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两种:即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
为让考生及时了解我校博士生的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进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与考试,再开展普通招考的报名工作。
(一)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博士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且只接收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1)有本人签名且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已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意见。
(3)两名校内外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4)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 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申请人须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博士培养单位递交材料,逾期不候。上述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信息采集及提交体检表
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5日,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请登陆广外研招网填报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体检要求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然后将体检报告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②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近3年发表2篇论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7)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否则,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8)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
3.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6日—2020年1月1日,请登陆广外研招网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特别留意导师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凡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招生指标的导师,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4.初试时间:2020年3月。
5.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一般为三个单元,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6.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后打印的《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其中,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意见。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由推荐人填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6)同等学力者免交硕士学位证书,但必须提交学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报考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交近3年正式发表的两篇以上论文的复印件。
(7)政审表。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上述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7.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
(三)报名费
两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12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者,在正式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情况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标准
非定向生10000元/年;定向生2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基本做到多层次、宽渠道、高激励。目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可获得1.8万资助,最高达11.7万。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及奖励金额的标准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目前已经开展的“三助一辅”类岗位为研究生管理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按一学年(共两个学期,10个月)进行发放。
(具体以学校实际发文为准)
(三)住宿情况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500-2200元/人·年。定向单位在广州市的博士生,不安排住宿。
(四)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地处中国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广州,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布在学校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山北麓,占地939亩;南校区位于广州大学城,占地1095亩。校园内绿树成荫,小桥流水,鸟语花香,环境幽雅。
1.北校区(白云区):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文科基地),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
2.南校区(番禺区):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
六、就业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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