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在传承学校“核地学”优势与特色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领域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水利(领域)、资源与环境(领域)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其中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3人、副教授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余名,拥有“江西省名师工作室”1个。教师队伍中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西省双千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余名。学院拥有“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面积约2000平方米,购置有TAW-2000、MTS、GDS、岩石高温高压试验仪、岩土疲劳试验系统、地质材料多场耦合试验系统、结构压剪综合实验系统等大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2600余万元。
学院在深基坑工程、地铁隧道工程、软土力学与工程、地质灾害与防治、冻结法理论与技术、核废物深地质处置、再生绿色混凝土结构、结构抗震及健康监测等方向逐步形成特色和优势。近五年来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家专利300余项,年均纵横向科研经费1200余万元。
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素质拓展,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同时鼓励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近年来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200余项。获全国结构设计竞赛一等奖1项;第四届江西省结构设计竞赛中荣获一等奖1项;周培源力学竞赛中获得全国优胜奖5项,江西省二等奖5项;江西省十六届“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大赛一等奖1项。
土木工程专业于2019年入选首批省级一流专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入选省级一流学科;依托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等专业实验室,并建设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6个。学院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本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土建人才培养需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以培养基础知识较宽、专业过硬、兼备特长、全面发展的多元化应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能在房屋建筑、岩土与地下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管理、咨询、监理、研究、教育、投资和开发工作,具有初步的项目规划和研究开发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4) 报名学员前置专业必须是本专业相关专业,不接受跨专业报名。
四、报名方式
(1)学习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以东华理工大学通知为准。
五、课程学习
(1)学习方式:采取在职不脱产的网络学习方式。
(2)学习时间:寒假、暑假期间或周末集中网络授课。
六、课程设置
岩土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学科名称:岩土工程 学科代码:081401
课程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 分 | 考核 方式 | |
专业 | 含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专业选 修 课 | 公共 必修 课 | 10001001 | 英语(Ⅰ、Ⅱ) | 144 | 4 | 考试 |
10001002 | 自然辩证法 | 36 | 2 | 考试 | ||
100010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2 | 2 | 考试 | ||
专业 基础课 | 12030516 | 弹塑性力学 | 32 | 2 | 考试 | |
12030517 | 高等土力学 | 32 | 2 | 考试 | ||
12030501 | 土木工程技术前沿 | 32 | 2 | 考试 | ||
12030525 | 高等混凝土结构 | 32 | 2 | 考试 | ||
专业课 | 12030509 | 工程可靠性鉴定与加固 | 32 | 2 | 考试 | |
12030526 | 高等岩石力学 | 32 | 2 | 考试 | ||
12030522 | 现代土木工程材料 | 32 | 2 | 考试 | ||
12030521 | 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 32 | 2 | 考试 | ||
12030513 | 工程防灾减灾学 | 32 | 2 | 考试 | ||
总学分 | 26学分 |
七、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东华理工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东华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申请“同等学力申硕”。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东华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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