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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 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列A+,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 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现有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四个博士点和硕士点,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我校的教学科研按照“面向经济建设,贴近法律职业”的思路,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实行多学科交叉协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色和风格,教学科研水平位于国内前列。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制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结合中央组织部干部培训工作条例:根据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社会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方向)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三 招生学科专业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方向)
四 课程设置
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方向)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债权、刑法、经济法理论、金融法、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破产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民事执行法学等
五 教学管理及师资
1、学制两年。
2、授课模式:全国班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教学以及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唯一采用直播课堂形式,达到零时空、零距离。
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3、授课时间:周末或其它业余时间灵活安排,弹性教学;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参考书目与学习资料,建立交流平台,以利于自学。
六 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不具备上述第②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至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但本种研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报名资料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两寸照片4张(蓝底);
(3)资格审核
预报名学员无需入学考试,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档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
学员学士学位满三年后,须参加学校安排的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
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准予参加国家统一水平考试。
注:交付学校审核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 学习年限及费用
学费:每名学员22000元,学员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费用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注:以上不包含教学管理费、统考考务费等其他费用;学习期间到校听课、参加考试以及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交费方式:
1、手机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点击【登陆报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报名】→缴费,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发招办老师。
八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及步骤
1、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科研成果。
3、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外国语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五选一)和法学综合考试。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上述学位课程考试与国家统考。
6、全部考试通过后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九、证书颁发与学位申请
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符合本简章第八条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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