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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和学校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动员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通知。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已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直接从已有账号中登陆填写申请书,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各单位统计申请人信息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附件2),科技处为新申请人注册,并发送登陆信息至申请人本人电子邮箱。
5.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认真对照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昆明医科大学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保证申请书的规范完整。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课题伦理审核表》。
7.申请人在线撰写申请书过程中,可反复生成PDF进行查看,但不要提交;申请人确定正式申报的申请书时,方可点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及项目参与人应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并提供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1.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制定申报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及工作进度,进行多层次申报动员,传达学校申报动员会议精神和申报政策,并进行技术辅导。
2.2015年1月5日前,将新申请人员信息表报学校科技处(附件1),科技处为新申请人员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发送相关登陆信息至申请人本人电子邮箱。
3.2015年1月15日后,申请人员可以进入ISIS系统进行申请书填写。
4. 2015年1月25日前,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学习申报指南,熟悉ISIS系统操作,撰写申请书初稿。
5.2015年2月15日前,各单位邀请专家评议,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6.2015年2月27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1份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7. 2015年3月3-4日,学校科技处组织对重点项目申请书组织专家论证咨询。
8.2015年3月8日前,申请人将正式定稿的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个单位科教管理部门或科研秘书。
9.2015年3月10日前,各单位将正式定稿的申请书统一报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统一送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0.2015年5月5日前,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11.2015年5-8月,各单位积极跟踪评审进程,关注各阶段项目评审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正高和副高职称没有作为负责人承担在研国家基金项目的,每人每年必须至少申请1 项(受限项规定者除外)。
(2)今年回校和新引进的博士和教授,每人必须申请1 项(受限项规定者除外)。
(3)承担过2 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的正高和副高职称者,每人必须申请1 项NSFC-云南联合基金或重点项目(受限项规定者除外);
2.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相应类别基金项目:
(1)鼓励支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男性35 周岁、女性40 周岁以下者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鼓励支持已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高级职称教医师申报面上项目、一般重点项目、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项目;
(3)鼓励支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男性38 周岁、女性4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鼓励支持广大教医护职工积极申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5)鼓励支持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积极申报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科技工作部署,在分析近年来的形势和自身特点基础上,广泛动员,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保证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至少10%以上的增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多项的政策调整,均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准,申请人可于近期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查阅。
2.自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将按不端行为处理。
3.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5)强化对个人简历书写的要求,不得对学历、学位、职称、毕业学校等信息弄虚作假。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4. 2015年申请书填写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特别是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5. 2015年度申请书经费预算表中不得编制“不可预见费”,同时在“经费预算说明”中对合作单位的合作任务进行明确,并分别做预算并入到主持单位的预算中,在主持单位的预算表中须明确注明拟向合作单位的“拟外拨经费”。预算中部分支出标准见附件7。
6. 对于有博士后人员申报本年度项目的单位,应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否则学校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7.申请书文件大小控制:正文(PDF格式)小于3M;附件(PDF、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1M,最多不超过20个文件。
8.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申报的项目,需盖合作单位公章,请在2014年3月5日前完成。
9.学校对重点项目、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进行专家论证中,项目申请人如有需回避的专家,请提交纸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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