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政治学内部有三个研究路径。政治哲学,旨在应然性建构;政治社会学,旨在实然性解释(实证性的政治科学研究权且归在这下面);公法学,旨在把应然落实为一种制度安排,从而规范各种实然存在,或者说,旨在把应然与实然通过一种法律制度给连接起来。
一、政治哲学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政治哲学负责应然性建构,除了给出一种价值性的表达之外,更会表现为一种正当性叙述。
所谓正当性就是,人们做事时都得师出有名,政治哲学负责把各种“师出有名”之名,在向上追溯的时候可以给汇聚在同一个点上,然后国家才有法律秩序(此时法律的正当性获得认可,汇聚所在的那一个点就是终极立法者所在),否则就是内战状态(人们对法律的正当性没有认可,需以暴力争夺立法权)。
这个正当性支点究竟是谁、是什么?对此的体系性表达,就是正当性叙述。
二、为何说现代国家意义上的人民只是理论建构的结果?
现代国家的正当性叙述,都是人民主权论的结构,人民就是终极立法者。
“人民”本身必须被叙事表达为一个共同体,这里预设了“人民”是能够表达出统一意志的群体。因此,这不是人类学社会学意义上社会性原生的共同体,而是一种理论建构的结果。
“人民”是个被虚构出来的法人体,而不是一种社会性实在;它也不一定和某种社会性实在直接对应。如果和社会性实在有对应,则对“人民”进行理论建构的难度相对较低,无对应,则理论建构的难度较高。但是即便有对应,那也是种偶然的幸运,而非必然的原则。
三、为什么要对人民这一概念进行理论性建构?
之所以必须进行那种理论建构,就在于必须为国家找到终极立法者这个正当性支点。
如果“人民”这个共同体没有通过政治哲学的叙事被构造出来,则正当性所要汇聚的那个点就没有出现,原则上来说,国家就仍未摆脱内战状态,仍未进入法律状态。这种状态下,即便这个国家有着法律的外观,但内部出现矛盾时,以规则决胜是小概率事件,以力决胜才是大概率事件。
社会性原生的共同体,在这种以力决胜的环境中,也会被暴力的环境给各种扭曲甚至消灭;因此,政治共同体的打造,是社会性原生共同体能否健康存续的一个宏观条件。
四、搞清楚政治哲学就能带来好政治吗?
用来建构那个正当性支点“人民”的理论,有很多种类型,也就是说,政治哲学分很多种流派,对于特定的人群而言,并不是任何一种流派所建构出的共同体观念,都能有效整合这个人群、被普遍接受的。因为所建构出来的观念系统,和社会当中现实的权力分布结构之间,必须得有某种匹配性,否则有力量的群体拒绝接受这观念系统,别人也没啥办法,或者所谓有办法,只能是暴力强迫,那就还是一种内战状态。
因此,政治哲学的正当性叙述本身并不足以带来好政治,要想有好政治,必须得有对现实的权力分布结构的研究,这是政治社会学的任务。而一旦那种匹配性弄清楚了,政治哲学的观念建构被普遍接受了,它将重新定义所有人的行为的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和平的法律秩序开始能够出现。
即便政治社会学的结果与政治哲学的主张,能够大致匹配了,仍然需要用公法学把这种匹配给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各种匹配性,也才能在个案中获得实践;以及更重要的,才能把国家真正从以力决胜的状态引导入以规则决胜的状态。社会也就获得了健康发展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社会中,社会性原生共同体的健康存续,却以“人民”这个建构性共同体的理论打造为前提。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推荐阅读
[国父大学] 2022-03-25
[电子信息与技术] 2021-09-16
[复旦大学] 2021-09-16
[河南大学] 2021-09-16
院校动态
[经济学类] 2023-08-10 16:59:38
[北京科技大学] 2022-06-24 16:57:36
[法学类] 2022-06-24 15:43:03
[福建师范大学] 2022-06-24 15: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