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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对话会”成功召开
由北大法学院主管的集刊《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联合《法学研究》编辑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社科法学连线”共同举办的“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对话会”,于2014年5月31日-6月1日在武汉举行。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新趋势。社科法学主要受美国法学传统的影响,强调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以经验研究为基础,注重因果关系解释的研究进路。法教义学主要受德国法学传统的影响,强调体系化,以法律文本和信条为基础,注重法律规范及规范与事实之间关系的解释,重视法学通说。
主办这次对话会的目的,就是让这两个领域的学者相互沟通,从而发现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知识竞争与互补关系。因此,这次会议除了邀请来自社科法学的中青年学者以外,还有来自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领域的数十位中青年学者,以及部分博士生。例如,朱芒、左卫民、谢晖、郑戈、应飞虎、桑本谦、黄卉、谢海定、成凡、朱虎、李忠夏、王启梁、周尚君、汪庆华、赵骏、李学尧、程金华、尤陈俊、郑春燕、郑磊、易江波、陈越峰、廖志敏、卢超、雷磊、胡伟强、赵雷、方思远、泮伟江、李强、李晟、纪海龙、张薇薇、方新军、齐云、段文波、杨昂,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法理学科带头人张德淼、《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等诸位老师。朱苏力和台湾大学王文宇老师提交了书面论文。
在会议正式开始单元,首先由会议发起人北京大学法学院侯猛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柏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做会议说明,介绍了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各自的现状,以及发起对话的缘起。并且强调,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学知识传统,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沟通交流,互相了解,而不是先树立一个盲目的靶子加以批判。
在基调发言部分,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峰副教授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贺欣教授,分别作为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代表做专题发言,从而为对话提供必要的参照样本。这次会议为期两天,共九个单元,有数十位学者发言或评论。北京大学法学院唐应茂、江溯副教授也参加了此次对话会并做专题发言,分别从证券法和刑法的角度来评论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适用空间。
在两天的讨论中,大家就法教义学的适用空间、中国各个部门法教义学的发展现状、各部门法对法教义学的运用、社科法学与法社会学的区别、社科法学的基本特征、法律经济学对法教义学的挑战、法律与认知科学的发展、法律定量研究的运用,以及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如何分工、竞争与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总的来说,在这次会议中,尽管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但面对面的沟通毕竟减少了不必要的误会。因此,大家也达成初步共识,认为有必要继续面对面深入交流,特别是就某一个具体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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