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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安徽大学开展“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财务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校政秘〔2015〕181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请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主要内容
针对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主要清理整治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清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科研经费审核把关不严(虚假套取资金、报销个人和家庭费用、虚构经济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等)、科研项目不按期结题或结题不结账、科研项目合作和科研成果管理不规范,以及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副产品收入不入账等问题。
二、具体办法
1、各项目负责人进行自查,填写《科研经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2)。院系统一审核汇总,于7月28日(周二)前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文科处。
2、各单位须督促到期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项,到期未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3。基地项目由各基地负责通知。
(1)2009年以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0年以前的教育部项目以及2009-2010年省社科项目,主管部门都已经下发清理通知,具体要求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2)2010年以前的省教育厅项目、全国古委会项目由院系出具具体处理意见,然后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厅。教育厅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横向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到文科处办理结项手续,否则剩余经费《安徽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到期未结项项目在7月31日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须提交进展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已开展的工作、下一步计划和打算完成的时间。
3、结题未结账的项目须及时清账,确有实际需要的,在符合各类别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转为个人科研发展基金的申请,经院系、文科处和财务处批准后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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