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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主办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
绿色新闻网报道 10月19日,第二届“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法治——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金码大厦举办。会议由我校主办,人文学院、草业与草原学院联合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26家管理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的林业和草原法治研究领域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安黎哲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他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森林和草原法治建设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了“生态文明”和“依法治国”两大国家战略。我校在林业和草原法治研究、草业和草原保护建设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突出贡献。他希望本次会议能够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为林业和草原法治保障提供有针对性的实践对策和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并借助本次研讨会为国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贡献出更多的北林智慧和北林方案。
开幕式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淑新致辞,她对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教师参与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立法工作以及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感谢。介绍了当前森林法、草原法等立法工作进展,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推进,希望继续与北京林业大学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保护事业。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人文学院院长邹国辉主持开幕式。
会议分别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郝益东、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家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副司长李拥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薛峰等四位专家领导做了主旨发言和报告。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共同研讨“生态文明”时代背景下的“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就林业与草原法治方面的权利设计、利益保护、制度构建、规则执行、法律适用、责任追究等实体和程序性规则进行了深入探讨,分享了不同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恰逢其时。在森林法、草原法修订之际,林业和草原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之下,会议为森林、草原、湿地、国家公园等的法治建设提供互相学习与借鉴的渠道,为专家学者、管理机构、司法机关提供交流与沟通的平台。经过深入的研讨形成的会议成果必将有效地推动生态文明法治研究的进程,提升生态文明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据悉,“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每年举办一届,今年以“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为学术研讨主题,广泛征集了学术论文,并已结集成册,将作为《面向生态文明的林业和草原法治》丛书系列出版发行。(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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